律匠动态
汪勇专 2019年5月27日
主题分享
主要围绕《监察法》实施以后职务犯罪辩护的宏观和微观变化。
内容摘要
一、案源是否变窄的问题。尽管《监察法》没有明确在调查阶段律师是否可以介入,但是,律师在调查阶段仍然大有可为,而且,还可以提前介入,研发刑事非诉法律服务产品,以满足日益多元化的法律需求市场。
二、当事人与家属获得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大幅增长,尤其是处以下的领导干部,罪与非罪的界限并非一清二楚,情节是否严重往往值得商榷,职务犯罪辩护越来越朝专业化、高端化发展。
三、要高度重视辩护策略与技巧。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详细了解讯问过程,仔细核对讯问笔录,大胆申请调查人员出庭作证,积极申请调取同录。
四、要从侧面帮助检察院、法院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排除非法干预,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
五、要特别主意职务犯罪辩护过程中的执业风险,严格依法执业,妥善处理好与司法机关及纪委监察委的关系。
在讲座交流互动环节,全体律师还就律匠所刑事业务团队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执业风险防范等问题进行了热情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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