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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解读
2020年3月9日,律匠学院第十八期讲座“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解读”如期举行,本期讲座由律所主任常东岳律师主讲。
常律师对新《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三大要点做了详细解读:
一、关于自认,其中常律师分析了关于当事人、代理人、共同诉讼人的自认,以及不适用自认的情形和自认的撤回;
二、关于证据,常律师详细解释了举证期限和关于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
三、关于出庭,当事人不得拒绝出庭接受询问,证人必须出庭作证。
与往期不同的是,本次讲座不仅保留了线下对律师们的培训同时还开展了线上在抖音直播与网友们互动。讲课期间直播间反响热烈。
未来,我们会与时俱进,将讲座线上与线下做的更完美,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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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常东岳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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