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学院

律匠学院

没有一蹴而就的案件 只有精耕细作的律师

微信图片_20200302102530.png



89cd14617cf6d83e4d2f17100849172.jpg


撰文 | 刘彦  律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  —


image.png


前日,一位初中同学向我咨询,他在广东惠州有一个土石方项目,因为对方根本违约且拒绝赔偿,他想在湖南老家起诉对方,他首先问要不要请律师。我说,你自己能搞定自然可以不请。实际上,由于我脸皮薄,不想要人误以为想代理案件,所以才鼓励他们请律师,很多朋友问我类似问题,我都不假思索这样回答,可我也知道,真要他们自己去法院,连法院大门都不知道如何进。其次他问,这种案件是百分之百胜诉的吧。我回答,连能否立案都是个大问题,再加上这事看起来简单,实际连诉讼请求如何确定都需要慎重思考。他大为不解,甚至几近恼怒。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为什么老家法院不受理?对方出具了欠条,为什么居然难以胜诉?


我告诉他,这个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即便是在协议中约定由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这个约定内容由于违背了专属管辖的规定,应该是无效的,对方在诉讼过程中极有可能提管辖异议,所以即使是老家法院已经立案,也很有可能会将该案移送广东惠州法院管辖。我还向他解释,由于他们签订的借款协议主体数量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究竟是连带清偿责任,还是共同偿还责任,责任又如何分配,需要仔细梳理后才能定。所以,这个案件必须请律师,否则,连起诉状都没办法完成,而且我还告诉他,这个案件的败诉风险不小。


他大抵是没听懂我做的解释,最后只是满腹牢骚的说跟对方调解吃点亏算了。


image.png


上个月,去某大型国企参加了一个案件分析会,这是一个涉及多领域、多案由、错综复杂的刑民交叉业务。有时候,实事求是真要付出代价,听完基本情况后,我发表了意见,指出刑事控告部分:找的人不对,要在对刑事侦查权力运行特点了如指掌,找到真正有用的人;民事诉讼部分处理程序问题不对,应该协调第三方签收送达回证,避免走公告送达程序,尽快催促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对方领导听完后,大抵认为我越俎代庖,就非委托事项提出了意见,同时认为他们自己跟司法机关的关系已经很好,用不着律师的人脉资源,所以,言辞颇为激烈。现场还有领导提出,办理这样的大案对律师和律所都是很大的荣耀。


散会第二天,我就跟对方解释,由于档期冲突不能再接受委托,非常遗憾。


律师职业与法官相比,一个显著的区别就是:法官对案件只能来者不拒,而律师对案件却可以精挑细选,确认过眼神,不是我的菜,亲切说再见。


image.png


3月1日,我从杭州赶到长沙,与一位羁押在丽水市看守所当事人的家属就辩护策略选择等问题进行磋商。去之前,家属为了给我安排住宿,专门到酒店协调,预定房间,但是酒店坚持一定要经过体温检查、行程核对后方可由本人预定房间。我到长沙后,家属多次就此向我致歉。


为了做好这个案件,我数次到丽水市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侦查阶段和公诉阶段都出具了十分专业的法律意见书,仅阅卷笔录就撰写了20多页。每一份材料都经过家属核对,并征求其意见;每一个辩点都跟家属做了解释;每一个诉讼程序都跟家属做了说明。可以说,家属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在这个案件中到了极致。经过和家属当面详尽沟通,最终确定了无罪辩护的策略。


我离开时,家属执意要送我一包韩国进口口罩,说疫情这么严重,跑这么远太不容易了,多多保重。


image.png


任何一个行业,贬损自己的客户都是极不应该的。但律师代理和辩护工作是专业性极强且精细化要求极高的工作。律师的客户的确是分等级的,律师进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不断优化自己客户的过程。有的客户把案件委托视为对律师以及律所莫大的赏赐,甚至抱着律师和律所得倒贴帮其打官司的想法,就确实莫名其妙了。


律师是一个追求正义、维护公正的角色,但更直接的也是一个养家糊口的职业。我们可以为弱势群体、遭受极不公正待遇的人提供法律援助,这是我们的社会责任。但富甲一方,享受最优厚资源和政策的人还要获得最一流的免费法律服务?要么是客户自己在奇思妙想,太天真;要么就是律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太灵光。


律师代理案件除了固有的税费成本以外,最大的便是机会成本。一个律师的时间精力都有限,花在一个案件上的多了,自然也就没办法开拓和受理新的业务。所以,聪明的当事人要成为律师的助推剂,想方设法配合律师积极推动委托业务的高效处理,互相尊重、共同努力,实现共赢,而不应该帮倒忙,更不应该对律师耍大牌,成为案件办理的阻力。



没有信手拈来的案件,只有默默无闻的付出。纠纷的顺利解决、冤案当事人重获自由,离不开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这个过程有时候很漫长、很痛苦,但迎来曙光的那一刻很温馨、很长情。




以 上


律师介绍


刘彦.jpg


刘彦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政府与监察法律部主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员


代理过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 某上市公司副总串通投标案

  • 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受贿案

  • 衢州市常山县农商银行原客户经理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 某上市公司被合同诈骗案

另外,还担任了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获突出贡献奖、调解能手奖等荣誉。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开拓》等各类媒体上发表评论文章200余篇,多篇论文在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征文活动中获二三等奖。


主要业务领域:政府法律顾问、职务犯罪辩护与重大商事纠纷

13375712200(微信同号)     liuyanlvshi@163.com


声 明 :本号对所有原创、转载文章的陈述与观点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学习和交流。文章、图片等版权归原作者享有。转载本号文章请备注作者以及出处。如有其它问题,请联系编辑(微信:dingyiying8749)。



稿定设计导出-20190925-135249.gif


…………………………  欢迎关注  ………………………


稿定设计导出-20190925-141443.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