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学院
撰 文 | 范丹丹 律匠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法律部主任
编 辑 | 丁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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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范律师,我跟他结婚8年了,现在要离婚,他结婚之前全款买的那套房子我是不是可以分?我听说结婚8年后所有的财产都变成共有财产了。
律师:很抱歉,婚前全款付清并登记在你丈夫名下的那套房子属于你丈夫的个人婚前财产,不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梅子:啊,我明明听说结婚8年后房产就归双方共有了啊。
律师:那个法条早已经失效了。
比如在案例中这种情况,梅子可以以高强拈花惹草的事要求高强调解,写保证书,在保证书中要求对房屋的产权份额进行调整,或者对其他双方还有的银行存款的归属进行约定。虽说结婚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但是从受害一方的角度而言还是应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否则真的有可能像案例中那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图片来源:我的前半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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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范丹丹律师
尤其擅长办理婚姻家庭、建筑房地产、侵权责任等各类重大疑难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尽职调查、不良资产处置等非诉法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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