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匠学院
撰 文 | 常东岳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部主任
编 辑 | 丁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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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似乎天生不大善于合作,而中国的律师尤其传统的诉讼律师,也总习惯于单打独斗的办案风格,直到非诉业务发展起来以后,才开始有了真正的团队,有了公司化的架构。至于合作,现在在非诉领域已经很普遍了,但诉讼律师对合作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我个人认为,好的诉讼律师一定是善于寻求合作的律师,至于合作能力的培养,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不断打磨自己的专业技能
所有合作的基础都是对等的,如果没有价值,一定不会有人找来合作。就律师之间的合作而言,有的律师天生坐拥巨大人脉资源,就凭坐拥的资源就会有很多同行找来合作,这是特例,不在今天的讨论之列。对于大多数律师而言,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不断打磨自己的专业技能,以提升自我价值。提升技能的方式有很多,最正统的自然是看专业书籍、实务书籍,最有效的则是写专业文章或者案例时评,再就是把握一切机会开专业讲座和参加专业讲座。如此以来,就有更大概率得到同行对专业技能的认可,就有了合作的基础。
▍二、要有开放的心胸气度
专业不够,可以用胸襟来凑,但是胸襟不够,就只有一了百了。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律师虽专业很强,但是寻找他合作的同行不多的缘故。胸襟是否足够,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合作的利润分配问题。如果对利益斤斤计较,当然很难愉快合作。能够做到利益分配上优先考虑别人,是赢得合作的王道;二是合作的尽责诚信问题。我自己的心得是,别人找来合作的案子,一定要和自己的案子一样重视甚至给予超过对自己案子的重视,如果做不到,就很难赢得信任。再就是自己不擅长不能胜任的业务,哪怕有同行寻求合作,也一定不能打肿脸充胖子,不擅长的就是不擅长,不能唯利是图为了利益去接受合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提升合作品质和合作层次。
▍三、让合作成为思维习惯
一次两次的个案合作容易,但是真正把合作变成思维习惯不易。一旦成为了思维习惯,则会形成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习惯的养成,需要从微末点滴做起:就每一个专业问题,与律所内的同事或者同行一起协商交换意见是合作思维的体现;就每一个案子,利用各种渠道搜集判例是合作思维的体现,毕竟他山之石以攻玉;就每一个案子,主动由两名以上的律师参与并互相分配利益是合作思维的体现,毕竟连法院都对大要案采取合议制。在平时的工作中,还是得放弃之前的单打独斗的习惯,律所合伙人在律所的管理中积极推进案件研讨机制并根据律所人才储备组织模拟法庭,也是一种优良合作习惯的培养。
至此,诉讼律师应当具备的三种高阶思维都已经分析完毕,至于能否掌握精髓运用得当,就需要各自的悟性和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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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作者介绍
常东岳律师
律匠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
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事务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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